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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招生类型报名参加当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台湾学测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我校专业考试面向港澳台侨考生的招生专业、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要求等内容均与内地(大陆)高考考生一致。
(二)报考要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所规定的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台湾学测报考条件。
(三)报考材料提交
1. 港澳台侨联招考试考生报考材料提交内容: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③带有 2026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③带有 2026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华侨考生须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②带有 2026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
2.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报考材料提交内容: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②香港居民身份证;③带有 2026 年考生号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准考证》;④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校考《报名登记表》;
3. 台湾学测考生报考材料提交内容: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③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校考《报名登记表》。
4. 考生提交的全部证件须在报考我校专业校考期间处于有效期内。
5. 考生在选报每个专业(招考方向)且成功缴费以后,在指定时间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内的【考生报考材料上传】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须合并扫描在同一个 PDF 文件中,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2MB。兼报多个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分别上传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的报考材料。如无法在上传报考材料期间获得带有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准考证》,考生可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在专业终试(最后一试)前补交对应材料。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 报考我校的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及台湾学测考生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面向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及台湾学测考生的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3. 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2026 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对应专业的校考合格。同时,考生的 2026 年港澳台侨联招考试成绩须达到联招办所公布的当年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志愿。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按照 2026 年港澳台侨联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报联招办核准。
4. 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2026 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对应专业的校考合格。同时,考生的 2026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投档成绩须达到“2、2、1、A”,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 2 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 1 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我校按照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三门核心科目的等级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报联招办核准。如出现核心科目等级之和相同的情况,中国语文科等级最高者优先;如等级之和相同且中国语文科等级相同,英国语文科等级最高者优先(在计算等级之和及比较考生各科目等级时,均不计算**或*)。
5. 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台湾学测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2026 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对应专业的校考合格。台湾学测考生的录取原则,请以《北京电影学院 2026 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内公示为准。
6. 专业录取以考生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台湾学测志愿填报顺序为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联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如有问题请向联招办咨询。
(五)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进行管理。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联招办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上级主管部门有补充规定,我校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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