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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港港澳台侨联考培训学校: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港澳台侨联招本科招生简章
2025-01-09阅读:214次
2025 年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计划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港澳台侨联招”)成绩招生,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注:本简章中所有金额单位(元)均为人民币,所有时间节点均为北京时间。
一
艺术类校考
本科招生专业(学制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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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所规定的港澳台侨联招报考条件的考生;
2. 符合我校各专业的要求者(具体专业要求依据“《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第八部分专业校考安排”)可报考。
三
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联招办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港澳台侨联招考试,方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凡参与我校 2025 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港澳台侨联招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内容。
2025 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不设京外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 2025 年1月6日上午 9:00 起至 2025 年1月16日上午 9:00 止。逾期不补报。
(2)【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网址:https://bkbm.bfa.edu.cn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港澳台侨联招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缴费
(1)考生在网上缴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所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一旦缴费成功,不得更改。
(2)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未完成网上缴费或者缴费不成功,均不具备考试资格。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费160元(根据京财税〔2023〕1625 号文件)。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报考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根据京财税〔2023〕1625 号文件)。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缴纳费用。
(4)网上缴费在线支付客服电话: 400-698-0966(工作日 9:00—18:00)
3. 网上提交报考材料
(1)报考材料提交时间: 2025年2月10 日上午 12:00起至2025年2月28日上午12:00止。
(2)报考材料提交内容:
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③带有 2025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如果联招报名尚未开始,③可以后续补交);
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③带有 2025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如果联招报名尚未开始,③可以后续补交);
华侨考生须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②带有 2025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如果联招报名尚未开始,②可以后续补交);考生还需须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校考《报名登记表》。 考生提交的全部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如无法在上传报考材料期间获得带有 2025 年联招考生号的《全国联招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在专业终试(最后一试)前补交对应材料。
(3)报考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在选报每个专业(招考方向)且成功缴纳初试费以后,在指定时间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内的【考生报考材料上传】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须合并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MB。兼报多个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分别上传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的报考材料。
(4)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①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或身份不符合港澳台侨联招考生报考资格;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③考生数据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核验不通过。
4.《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1)关于各阶段缴费与打印准考证:考生均须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完成。
(2)线上考试阶段,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对应阶段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在指定线上考试平台中确认参加对应阶段的专业考试。
(3)线下考试阶段,在对应阶段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对应阶段《准考证》。参加线下考试的考生务必凭自行打印的对应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线下阶段的专业考试,其他阶段或者其他专业的《准考证》无效。《准考证》无需加盖公章。
5. 特别注意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已缴费成功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专业信息不得删除与修改。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含招考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含招考方向)。
声音学院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
(二)线上考试
1. 我校各专业(招考方向)各阶段的线上考试,统一使用指定线上考试平台进行考试、录制、提交。
2. 请考生提前阅读《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线上考试平台使用指南》(预计 2 月 10 日前公布,请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及时完成注册、认证环节,按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线上考试准备。
3. 线上考试平台确认考试、考前准备(人脸验证、阅读考试须知、填写考试承诺书、设备检测等)、考前练习等功能,将于2025年2月10日中午12:00开放。线上考试平台开放后,考生可查询到报考专业对应的线上考试。考生须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参加模拟考试,准时参加正式考试,考试安排以线上考试平台公示为准。 重点提示: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完成上述工作,以免影响正常考试。正式考试(录制与提交)时间详见“《北京电影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第八部分专业校考安排”中各专业公布的考试安排。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录制与提交)视为缺考。
4. 线上考试结果的查询时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查询线上考试的考试结果。线上考试通过的考生,尽快在【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内办理下一阶段的缴费手续,按照有关考试要求,准时参加下一阶段的专业考试。
(三)线下考试与北京考点
1. 我校线下专业考试的组考工作,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如考试方式调整,请考生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2025年线下考试只设北京考点(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校内),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3. 考生须持对应专业对应阶段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4. 线下考试安排:各专业(招考方向)各阶段的线下考试安排,请考生以【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首页的“通知公告”公布的考场安排为准。
(四)考试纪律
我校艺术类校考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诚信考试。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等法规严肃处理。
(五)最后一试成绩查询
专业考试进入最后一试的考生,可于2025年4 月底,登录【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查看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
四
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 报考我校港澳台侨联招考生的文化课报名、文化课划线办法以及文化课录取标准,均依据教育部、联招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2025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对应专业的校考合格。同时,考生的2025年港澳台侨联招考试成绩须达到联招办所公布的当年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志愿。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按照2025年港澳台侨联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 考生在填报港澳台侨联招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联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向联招办咨询。
4. 录取以考生港澳台侨联招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5.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联招办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上级主管部门有补充规定,我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
入学
1.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对新生组织身体检查和心理普查,入学时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我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给予学生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为了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建议新生在报名后,入学前,不要变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内容。
5. 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进行管理。
7.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25年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纪合约。
六
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3.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我校为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影视剧剧组、动画及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互联网企业。
七
院系专业介绍
2025 年北京电影学院面向港澳台侨联招考生招生的专业(招考方向),以本招生简章“第一部分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专业”公示为准。北京电影学院各院系的专业介绍、课程设置、专业报考要求、专业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专业考试须知等内容,请参看“《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第八部分专业校考安排”。
八
其它信息
1.考生报名费、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
2.学校地址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怀柔校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瑞丰大街 1 号3.联系方式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bfa.edu.cn
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fa.edu.cn/
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https://bkbm.bfa.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086-10-8204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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