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 2025 年华侨及港澳台地区拟招收“联招”文史类考生5名、台湾“学测”考生1 名,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为准。
(二)“联招”考生须符合《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相关报名条件,且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学测”考生须符合当年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且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所持证件均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自行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所设报名点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四)“联招”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以联招办当年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在文化成绩过线并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联招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者依次比较语文、英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台湾“学测”考生国文、数学(A 或 B)、英文三科单科级分均须达到“前标级”及以上,在文化成绩达标并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学测”三科【国文、数学(A 或B)、英文】总级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者依次比较国文、英文、数学成绩。
(五)港澳地区、台湾地区及华侨考生不实行“绿色通道”与破格录取等办法。
(六)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国际交流中心网站与招生网上公示,港澳台办公室将于7月中下旬寄送《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身份材料原件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日期来学校报到,并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