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标准:
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分数以5个等级呈现:分为A、B、C、D、E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D、E等级为不合格。
注: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此外,除了不及格科目(语数英除外)可以在下次学考时间进行补考外,想要考更高等级也可以在下次进行重考,两次考试会取最高成绩作为最终结果。
如:2025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于4月11日开始。